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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借款开店为由,不还钱,借押店抵债骗取借条逃匿,如何办?
以借款开店为由,不还钱,借押店抵债骗取借条逃匿,如何办? 甲乙两人借我钱开一饭店(转让费),借款期限三个月。
开业后乙夫妻俩在经营饭店,不见甲(甲是与房东签约人)。
三个月后摧讨不还,又经营三个月,还是不还。
最后与乙商定抵店抽取营业款还债,乙签下协议骗走原借条后就逃匿。
乙不具备转让资格(不是与房东签约人,是实际经营人)。
房东(也是饭店持照人)强行收回房子另行出租转让。
我血本无归,投诉无门,我该怎么办?手里没有了借条,只是一张无效协议。
2008-09-23 16:25 bei010……(北京-崇文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8年09月23日 16时43分
可以根据协议起诉,要求甲乙还款。
2 110网律师  2008-09-23 17:38
协议也是证据 可以证明他们借款的事实
3 孙新律师  2008-09-23 17:43
诉讼解决。
4 孙新律师  2008-09-23 22:34
协议也是证据,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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