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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产房承租人背着同户籍的居住人私下买了产权,把原本公有的住房变为私产
天津公产房承租人背着同户籍的居住人私下买了产权,把原本公有的住房变为私产 我们现居住的是一套直管公产房,这套公产房当初是以家庭为单位分给全体家庭人员的,原有奶奶。(原来在和平区华中路,1993年拆迁又搬到南开飞云里)因为承租人只能写一人名字故写的是我姑姑的名,承租人从未在承租房居住过,大家的户口也一直在一起,房子由我们一直居住,并按月交房租给房管站,如今(姑姑)承租人背着我们私下和房管站交易购买了该公产房的产权,变为她的私产房了,请问可不可以、合法么。不经过我们同意承租人本人私下买了产权,由原来的公有住房办成她自己的私有财产,政策法规有明文规定允许这样剥夺我们的权利吗?我想起诉她和房管站的交易合同为 无效合同并令其恢复原来直管公产房性质。
2011-03-21 22:23 380867……(天津-南开区)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1年03月21日 22时43分
正常程序应该是,承租人变更。你姑姑既然不在该房住,那承租人应该是实际居住的你们。应该变更的。你说的这种情况,实践中很多,冒昧地问下,你们自己可以买这套房吗?他们侵犯了你作为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可以诉讼解决。但前提是,你也想同等条件下买这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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