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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重伤一起轻伤
一起重伤一起轻伤 本村一男子持木棍进我爷爷家,把我爷爷打制轻伤害,报案数次,当地派出所推说当事人不可作证,因为家里当时只有我爷爷和我奶奶,所以让肇事者逍遥法外;前天那男子又持铁棍,戴面具进去我伯母家,把我伯母打制重伤害,到今天早上我们发现肇事者还敢大摇大摆的回家,就报警前去抓获。想请问这种罪行一般应该判几年,还有要怎么做才比较可以调动当地派出所的积极性,因为也是前一起事件没能将肇事者绳之以法,才导致前天我伯母的重伤事件发生,并导致我家人深深的精神上的恐惧;我认为当地派出所因付相关的法律责任。肇事者的行为已严重影响到了社会的治安问题。请贵律师给予建议。
2011-03-21 22:19 199211……(福建-漳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3月21日 22时54分
1、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司法实践中,致人重伤,量刑的起点为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每增加轻伤一人,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的刑期。所以一般量刑的范围为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
2、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有利于尽快把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
2 孙新律师  2011-03-21 22:53
派所不作为,你可以直接找其直属分局领导,或直接行政诉讼
你所谓的你伯母重伤害和你爷爷轻伤害,这不是刑法上的概念,要做鉴定的,如果鉴定是重伤,或轻伤,则量刑起点不一样。
3 谷友军律师  2011-03-21 23:09
应进行伤情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及具体刑罚范围;派出所不作为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或直接以不作为提起行政诉讼。
4 110网律师  2011-03-22 08:25
直接拨打110,而不是打派出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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