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问题 房产证上只有丈夫、婆婆、公公的名字,房产证是结婚后办的,买房款有一部分钱是用我和丈夫的公积金贷的款,但还款是由公公婆婆还的,我们没有还,请问离婚时我能分到这个房产的部分产权吗
2011-03-21 22:15 xxpp12……(江苏-南京)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3月21日 22时56分
产证是婚后拿到的,证上有你老公的名字,且房子有按揭,按现在的江苏省实践来看,属于你老公的那部分房产份额应该是属于和你共有的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要求分割,至于婚后按揭还款的问题,可能涉及的房屋升值部分分割的问题,如果有进一步法律帮助需要,可与我联系。
2 谷友军律师 2011-03-21 23:11
婚后购房且有你老公产权及你们的出资,你应有部分产权,可以主张分割。
3 孟凡营律师 2011-03-22 10:24
你好,可以主张共同财产部分的出资和增值部分;但因涉及案外人财产,在离婚案件中法院一般不会就此房产处理,(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