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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人
故意伤人 你好,律师!
   我先陈述一下事情的经过。
   某日,我哥嫂在宝鸡陈仓区街道做生意,有一顾客找茬,在他们无防备是,先把我嫂打成轻微脑震荡,后拿个铁棍把我哥胳膊打成骨折,然后那位顾客就走了,然后我嫂已报警立案,现我嫂住院吊水后已无大碍,我哥还在治疗当中,事发至今那位顾客未曾露面,只有他爸妈来过一次!(在发生口角是我哥嫂没有动过手,且都有旁观者)
   事情大致如此,如果我想上诉,关键是没有人作证怎么办?而且就住院费用及其他损失该怎么赔偿,那位顾客故意伤人是否会判刑?
   请您帮帮我
   谢谢
2011-03-21 13:16 lxj131……(江苏-盐城)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3月21日 13时23分
  1、你不能起诉,更不是你说的上诉。2、如果你哥构成轻伤,公安局应该作为刑事案子立案了,有一套程序的,具体是否判刑或者判多重,得法院审判决定。3、如构不成刑事案子,你哥嫂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追究对方的责任,要求对方承担损失。
  至于你说的证人问题,报警后警方处理会有笔录,证人证言的。不用担心。
2 110网律师  2011-03-21 13:25
您好!如您哥嫂的伤势构成轻伤的话对方会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责任的,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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