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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律师你好,本人从2006年入厂工作至今,也算为公司老员工,现在厂方提出话要调动岗位
刘律师你好,本人从2006年入厂工作至今,也算为公司老员工,现在厂方提出话要调动岗位 刘律师你好,本人从2006年入厂工作至今,也算为公司老员工,现在厂方提出话要调动岗位,本人没有答应调岗位,不过我按平时一样正常到原岗顶,厂方没有安排本人工作,反而厂方打出通知是,该员工有上下班打卡,但不到安排工作岗位上,不计当天工资,请问我如何去维权?
2015-06-15 20:37 ask201……(广东-佛山)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5-06-15 20:45
你好,你这种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不肯赔偿就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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