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与辞工问题? 本人2009.3.2日进厂,从事业务工作,至今2009.6.8日,未签定劳动合同,而且工资低于进本工资770/月,现准备辞职,请问我是否可得到这三个月双倍赔偿?我这种情况辞职也要提前一个月吗?如果要提前一个月,那他是不是还要对辞职的这个月幅双倍工资?
2009-06-08 12:07 xvb(广东)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06-08 13:50
到劳动部门投诉。
2 芦睿律师 2009-06-08 13:50
1,可以。2,这种未足额支付工资的情况你不需要提前一个月辞工,3,前面问题解决了,这个问题就不存在了
3 甘丽勇律师 2009-06-08 14:13
未签订劳动合同,厂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双倍工资,
你可以以厂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低于最低标准为由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
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无需提前一个月通知。
你可以以厂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低于最低标准为由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
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无需提前一个月通知。
4 舒瑜律师 2009-06-22 17:22
未签订劳动合同,厂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