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孕八个月了,老公却因为一些没有事实依据的流言蜚语要跟我离婚? 我怀孕36周了,老公却因为一些没有事实依据的流言蜚语要跟我离婚,我们什么时候可以离婚呢?离婚之后孩子该判给谁?我怀的是女孩,我没有工作,能判给我吗?可以要求他付抚养费的吧?可以要求他一次性付清多少钱的抚养费吗??
2011-03-20 20:38 baby55……(山东-临沂)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3月20日 21时22分
按照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如果你同意,你们可以马上离婚。孩子尚未出生,法院一般不会提前对孩子的抚养权作出判决。不过,即使你没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孩子出生后还应该跟你,男方应该承担抚养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可以分期,也可以一次性要求付清。
不过,离婚不是儿戏,你还是和老公好好沟通,维护好婚姻,更何况你们的女儿尚未出生。难道做爸爸的,希望自己女儿一出生,就降生在单亲家庭?珍惜婚姻吧。
如果你同意,你们可以马上离婚。孩子尚未出生,法院一般不会提前对孩子的抚养权作出判决。不过,即使你没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孩子出生后还应该跟你,男方应该承担抚养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可以分期,也可以一次性要求付清。
不过,离婚不是儿戏,你还是和老公好好沟通,维护好婚姻,更何况你们的女儿尚未出生。难道做爸爸的,希望自己女儿一出生,就降生在单亲家庭?珍惜婚姻吧。
2 孙新律师 2011-03-20 20:55
如果离婚孩子由女方抚养。你在怀孕,你丈夫无权起诉离婚。
你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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