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欠款 两年前一个供货商分三次在我们单位拿了近9万的供货周转款(有借据),至今未还,现在这个餐饮单位经营合同快到期了,准备停止营业,可这个客户一直以没钱为由不还这笔款,请问该怎么起诉他,大体程序是那些,款的利息咋算?起诉费用多少?谁承担?谢谢。
2011-03-20 16:55 秋收(辽宁-大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1-03-20 17:05
写诉状到当地法院立案。
2 110网律师 2011-03-20 17:00
1、起诉可以找律师
2、如果没有约定利息的,按无利息
3、你说的起诉费是法院的立案费吧,按标的比例收取的
4、借款人承担
2、如果没有约定利息的,按无利息
3、你说的起诉费是法院的立案费吧,按标的比例收取的
4、借款人承担
3 毛健民律师 2011-03-20 17:22
建议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4 王军律师 2011-03-20 17:37
1、写起诉状向法院起诉,根据相关的规定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利息,法院诉讼费用大约2000余元,最终由被告承担。
2、注意不要过了二年的诉讼时效。
3、如不明,可以请律师办理。
2、注意不要过了二年的诉讼时效。
3、如不明,可以请律师办理。
5 谷友军律师 2011-03-20 19:01
可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借款没有规定利息的,视为无常借贷,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建议及时提起诉讼,防止超过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