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孩子的生活费!离婚六年多了!只给了一年生活费!还是去法院强制执行才给的 关于孩子的生活费!离婚六年多了!只给了一年生活费!还是去法院强制执行才给的!到现在已经有又有八个月没给了!我该怎么办?现
2015-06-14 10:19 ask201……(江苏-南京)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5-06-14 10:35
申请执行
2 张晓雪律师 2015-06-14 16:02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3 110网律师 2015-06-14 18:52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