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未婚先孕,因有遗传病打掉孩子后身体不佳,男方提出分手,女 女方未婚先孕,因有遗传病打掉孩子后身体不佳,男方提出分手,女方要求男方赔偿营养费、误工费、护工费、食宿交通费共3万元。男方应该赔偿女方这些费用吗?
2015-06-13 15:54 ask201……(浙江-嘉兴)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爱洲律师 2015-06-13 18:11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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