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扶养协议获得的房产是否作为婚内夫妻共同财产被分割 父亲亡故,第一继承人为奶奶及孙女,遗产为现金及一套房产,奶奶要求多分现金遗产,愿意放弃房产继承份额给孙女,目前还未进行房产分割,请问:
1、整个继承到完成房产过户大致流程
2、订何种协议可以防止继承的房产被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3、如果是奶奶与孙女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是否奶奶赠与的份额可以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万分感谢各位律师
1、整个继承到完成房产过户大致流程
2、订何种协议可以防止继承的房产被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3、如果是奶奶与孙女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是否奶奶赠与的份额可以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万分感谢各位律师
2015-06-13 15:46 crown9……(北京)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2015-06-13 15:51
你好,可以签订,委托律师起草
2 李建成律师 2015-06-13 15:59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起草的
3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5-06-13 16:06
可以签订,委托律师起草
4 谷友军律师 2015-06-13 19:28
您好,可以明确只赠与给一方。
5 王艳玲律师 2015-06-13 20:04
1、需要办理继承公证或继承诉讼,再办理过户登记。2、办理万继承再办理赠与。3、如果指定赠与一人单独所有就属于个人财产
6 陈晓云律师 2015-06-13 20:43
要联系公证处或法院办理,因无争议的,一般3个月内可办结。
不能,因无遗嘱,继承事实发生在婚内的,法定继承得来的属于夫妻共有。
可由奶奶继承,奶奶再立遗嘱指定由孙女继承(或赠与孙女),并排除孙女婿的共有权。
不能,因无遗嘱,继承事实发生在婚内的,法定继承得来的属于夫妻共有。
可由奶奶继承,奶奶再立遗嘱指定由孙女继承(或赠与孙女),并排除孙女婿的共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