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调查取证能否强迫公民 我女朋友06年2月过年回商丘市民权县老家过年,在公交车上被小偷偷走一个钱包,后来我女朋友的哥哥问过公交车司机后找到那个小偷家里,只要回部分现金,钱包,银行卡等都被小偷丢了,当时快过年了,没有报案。
事隔3年之后,前几天我女友老家乡派出所所长打来电话,说抓到一个小偷,交代的了这件事情,要求我女友写一份证言材料,(派出所所长认识我女友哥哥),要求写清楚时间,地点,事情经过等等,每个名字上按上指印,并要求我女友单位盖章,再给他寄回去。
我和女友在江苏打工,这种事情盖公司公章实在强人所难,事隔这么久了,我女友对这件事情也记不清楚了,我女友从头到尾没见过小偷长什么样,3年前被偷时没见过,现在派出所抓的人也没见过;因为没见过小偷,也不知道被抓的是谁,所以我们决定不写这个”证言材料”
在我拒绝我女友乡派出所所长后,那个所长就很不高兴,因为认识我女友家里,所以通知我女友家里,双方施压强迫我女友必须写这个材料,甚至电话里说我们不写就是包庇罪犯,所长还说他会到我们打工的地方来跟当地派出所联系等等,反正很是麻烦,我很恼火后来跟女友吵起来,还摔了电话。
我想请问,
1. 我真的有义务必须要写这份“证言材料”吗?我女友连小偷长什么样都没见过。
2. 派出所的这种做法让我很担心,他如果到我们这个地方来,可能会影响工作,他们这种做法对吗?
急盼回复,谢谢!
事隔3年之后,前几天我女友老家乡派出所所长打来电话,说抓到一个小偷,交代的了这件事情,要求我女友写一份证言材料,(派出所所长认识我女友哥哥),要求写清楚时间,地点,事情经过等等,每个名字上按上指印,并要求我女友单位盖章,再给他寄回去。
我和女友在江苏打工,这种事情盖公司公章实在强人所难,事隔这么久了,我女友对这件事情也记不清楚了,我女友从头到尾没见过小偷长什么样,3年前被偷时没见过,现在派出所抓的人也没见过;因为没见过小偷,也不知道被抓的是谁,所以我们决定不写这个”证言材料”
在我拒绝我女友乡派出所所长后,那个所长就很不高兴,因为认识我女友家里,所以通知我女友家里,双方施压强迫我女友必须写这个材料,甚至电话里说我们不写就是包庇罪犯,所长还说他会到我们打工的地方来跟当地派出所联系等等,反正很是麻烦,我很恼火后来跟女友吵起来,还摔了电话。
我想请问,
1. 我真的有义务必须要写这份“证言材料”吗?我女友连小偷长什么样都没见过。
2. 派出所的这种做法让我很担心,他如果到我们这个地方来,可能会影响工作,他们这种做法对吗?
急盼回复,谢谢!
2009-06-07 00:01 bobhon……(河南-商丘)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6月10日 22时04分
作证是公民的义务,但这种性质的义务没有强制性,一般情况下拒绝作证并产生不了不利法律后果。
试举一例:《消防法》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必须立即报警。过路人甲发现火灾后没有及时报警,导致火灾蔓延。这种情形下,虽然法律规定,甲有报警的义务,但实际上甲即使不报警也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此例中所谓义务,仅是法律对公民的一种倡导。
再举一例: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违反此性质的义务,父母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此例中所谓义务,就不仅仅是法律的一种倡导,而是一种强制性义务。
具体到你的问题,派出所不能强迫你女友配合调查取证,你女友也有权拒绝作证。只不过,这种做法将不利于打击犯罪,有可能让罪犯逃脱法律制裁。
试举一例:《消防法》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必须立即报警。过路人甲发现火灾后没有及时报警,导致火灾蔓延。这种情形下,虽然法律规定,甲有报警的义务,但实际上甲即使不报警也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此例中所谓义务,仅是法律对公民的一种倡导。
再举一例: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违反此性质的义务,父母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此例中所谓义务,就不仅仅是法律的一种倡导,而是一种强制性义务。
具体到你的问题,派出所不能强迫你女友配合调查取证,你女友也有权拒绝作证。只不过,这种做法将不利于打击犯罪,有可能让罪犯逃脱法律制裁。
2 110网律师 2009-06-07 11:36
1\举报犯罪嫌疑人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如确实被偷过,还是写了好.否则就是对坏人的纵容,不利于打击坏人.
2\证言没有必要证单位盖章.\
3\你与你女友大吵并捽电话是不对的.
2\证言没有必要证单位盖章.\
3\你与你女友大吵并捽电话是不对的.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09-06-07 23:39
应该配合公安机关侦查案件,对你知道的案件事实应该如实陈述,尤其是你自己是受害人,如果不作证,就无法落实这个罪犯的具体犯罪事实,所以不写证明材料是不对的,当然你的工作单位的公章不好盖,可以给公安机关说明情况,拒绝是错误的,如果都是这样对待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这个社会就更不安全了,
当然派出所的民警态度还是有问题的,需要改正,派出所有权利到你的单位找你要求你作证
当然派出所的民警态度还是有问题的,需要改正,派出所有权利到你的单位找你要求你作证
4 110网律师 2009-06-08 14:48
你女友有义务写报案材料,不认识小偷可写清被盗的时间、地点、丢失钱物的数额等;派出所的做法不对。——洛阳律师方西乾
5 刘泽华律师 2009-06-08 15:24
1、了解案件事实的人都有义务作证,你也不例外,应该写证明材料;
2、派出所要单位盖章,是符合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证明是本人书写,不是他人冒名顶替书写,只要是本人书写,单位不盖章也可以,但最好还向单位说明,盖章证明一下,关键在于单位签署的意见是证明本人亲自书写。
2、派出所要单位盖章,是符合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证明是本人书写,不是他人冒名顶替书写,只要是本人书写,单位不盖章也可以,但最好还向单位说明,盖章证明一下,关键在于单位签署的意见是证明本人亲自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