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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冯律师,订婚了,没在一起同居,最后分手请问彩礼可以追回
您好,冯律师,订婚了,没在一起同居,最后分手请问彩礼可以追回 您好,冯律师,订婚了,没在一起同居,最后分手请问彩礼可以追回吗
2015-06-12 16:18 ask201……(陕西-西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5-06-12 16:22
你好,可以追回的。
2 康治斌律师  2015-06-12 17:06
1,《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小额的认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条件综合判断。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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