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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帮助 我于2010年9月2日以5000元/年租用一套80多平米阁楼(另外房东还收了1000元押金)。当时卫生间和厨房并没有完全装好。协议当天,房东一再保证7日全部解决。当时主要问题:卫生间太阳能热水器回水系统装在厨房里,管子没有封闭好,是用一个水桶接着的,看房当天就对房东提出回水系统存在隐患,要他尽快解决,房东表示一周内找人来装回路。其后一直到月底,接连电话3次向他提出这个问题,都以各种借口推脱。直到10月10号左右,我女朋友早上上班因急急忙忙忘记关回水龙头,导致房屋积水,墙体和门框被水浸泡达8小时左右(积水深度3-8CM不等),大概20几天后,墙体涂料脱落和部分门框上霉变色。房东要我们付全责。而且提出的解决方案是要用好的立邦漆(我们租的是阁楼,他原来装修涂料和漆都是用的杂牌便宜的,问他要原来装修购买材料的单据也不给)我觉得自己不能接受,而且房东多次未经我们夫妻允许,在没有通知我们的情况下,白天(我们上班时间)擅自进入我们房间,并打碎花瓶一只。我想请求法律援助,这种情况该如何解决。
2011-03-18 21:13 nap88(江苏)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3-18 21:17
这种情况你们双方都有责任,建议协商处理吧。
2 110网律师  2011-03-18 21:18
双方都有责任
3 110网律师  2011-03-18 22:13
房屋租赁的,房东必须保证房屋能够正常安全使用,否则,房东就有义务去履行,经过你们三翻五次催着就不来修理,那房东是有过错的,另外,你女朋友自己忘了关开关,我认为应该承担主要责任,为什么呢?即使别人修好了,你自己不关还不是会被水淹吗?所以综合来看,双方都有责任,你们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当然,如果是因为这个水管的位置没有修好而不好正常使用的而引起的忘了关的,这是另外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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