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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赔偿
关于工伤赔偿 你好律师,我 德州市临邑县的,我受工伤了,鉴定为九级工伤,不知道怎么计算到底该赔多少钱?德州市年平均工资多少?我现在的基本工资为800元。这样的情况,我可以得到多少赔偿呢律师?
2011-03-18 16:54 佘伟(山东-德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3月19日 16时25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 110网律师  2011-03-20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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