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相亲同居,我可以不退还男方彩礼吗?
相亲同居,我可以不退还男方彩礼吗? 我是农村的,去年10月经人介绍认识现在的男友文某,今年1月订婚,双方感情不深,订婚的当天文某强制和我发生了性关系,当时有想过要告他强奸,但考虑到多方面的因素就和他继续在发展。这段时间我们算是同居状态,但相处后发现文某和他之前所介绍的自己很不一样,让我有种受骗的感觉,比如,之前他说自己从不赌博,可同居后他才承认之前有赌博并输过几万块钱。而且这期间他和他的前任相亲女友也一直有信息和电话联系。期间我们经常吵架,现在矛盾激化双方都想分手。现在我又怀孕一个月了。老家习俗,如果男方先提出分手,那么彩礼钱女方就不用退,反之亦然。所以双方都在僵持希望对方先提分手。我现在实在是忍不下去了,孩子肯定是要打掉的。我想问,这种情况我要是提出分手,可以不退还彩礼吗?
2011-03-18 16:22 小天空(湖南-永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1年03月18日 16时50分
有没有登记?没有登记要返还彩礼的。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怎么会不公平,你现在没有登记还可以挽回啊,这个才是对你长远有利的一面。当时强制发生性关系的时候就应该知道对方不是什么好人,现在又不能告他强奸了。流产费用可以要求对方适当赔偿。我个人建议你不要去登记,因为登记了还要离婚,对方不愿意还要通过诉讼,是比较麻烦的。另一方面,现在你毕竟是没有结过婚的,自己选择的面会比较广点。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