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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男方,应跟女方交往时间叫短结婚了,现在两个人性格不合 ,女方要离婚
我是男方,应跟女方交往时间叫短结婚了,现在两个人性格不合 ,女方要离婚 我是男方,应跟女方交往时间叫短结婚了,现在两个人性格不合 ,女方要离婚,向我要15万,我也是打工的,我的经济也很困难,我该怎么办,
2015-06-11 14:46 ask201……(湖北-武汉)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06-11 14:47
没登记领取结婚证就不叫做结婚。不存在短结婚这一说法。
2 张晓雪律师  2015-06-11 16:32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不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您无需支付的!
3 110网律师  2015-06-11 17:09
离婚给钱无法律依据,可以通过法院判决离婚
4 110网律师  2015-06-12 10:02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不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您无需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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