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继承 我母亲于2011年去世,父亲2007年去世,我有一个哥哥,我们家就两兄弟。在2008年的时候母亲立下一份代书遗嘱,由一个见证人代书并签字,母亲也签了字,当时我媳妇也在场签了字。遗嘱主要内容是母亲已给我2万块钱(由于2008年买房急需),房产就由哥哥继承。我想咨询下现在母亲已去世,我可否再争取平分房产。
2011-03-17 21:40 zgR6634(重庆)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3-17 21:44
该代书遗嘱不符合继承法的规定,无效。
你可以电话咨询。
你可以电话咨询。
2 陈晓云律师 2011-03-17 21:45
可以再分房产。
3 110网律师 2011-03-17 21:51
首先需要否定代书遗嘱的效力问题,你才能参与分配;其次,如果房子原本属于你父亲个人所有或者你父母共同,那么即使遗嘱生效,你也能主张部分房产。
4 110网律师 2011-03-17 22:13
1、要看代书遗嘱是否有效?代书遗嘱的要件:1、应有两个无利害关系人见证,由一个代书。2、代书人、遗嘱人、见证人均签字。3、注明年月日。如以上条件之一不具备则无效。如代书遗嘱有效,你不能平分房产,只能按遗嘱处理。
2、你母亲的遗嘱只能处理你母亲的部分,对你父亲的部分无权处分,这部分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2、你母亲的遗嘱只能处理你母亲的部分,对你父亲的部分无权处分,这部分应按法定继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