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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案原告把自己住址写成我家附近别人的住处
继承案原告把自己住址写成我家附近别人的住处 原告从未与被继承人同住过,现起诉书中写成我家附近母亲以前租住过的地方,我该怎么办?起诉书中还把共同原告,我的妹妹的姓名,出生年月写错,我能不能为这两点让法院不受理?
2011-03-17 17:23 阿胖1233……(河南-郑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3-17 17:49
关键是他是否是继承人,如果是,那就有权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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