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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更名,公安局户籍科科长不让过,说要提供法定依据
身份证更名,公安局户籍科科长不让过,说要提供法定依据 因重名原因,找单位开了重名证明、银行个人征信、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已经让村委书记、派出所所长都签字了。公安局户籍科这关,就是不让过,说要我提供法定依据,重名不是理由,我打印了《民法通则第99条》和《户口管理等级条例》第17条、第18条,他说这个没用,请问这是法定依据吗?
2015-06-10 14:04 z18327……(湖北-孝感)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5-06-10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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