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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缺席判决、判决书已经生效、现在还可以申请再审吗?
公告送达、缺席判决、判决书已经生效、现在还可以申请再审吗? 开始起诉到判决书生效期间、我们都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展开了决定。
现在我想申请《再审申诉状》条件可以吗?
2015-06-10 13:53 任泽春(湖南-永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06-10 14:21
如果认为你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六条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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