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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按揭贷款5期未付后法院判决
汽车按揭贷款5期未付后法院判决 当时买车车价是20.78万元,首付62800元,按揭贷款14500,月付4514.4元,现在因为5期未付,法院发来传票,要求还款共计119938.29元以及律师代理费4800元,如果不去处理的话,法院判下来的责任如何?第一责任人和担保人以及汽车销售公司应各承担多少费用?或者还是法院会来扣车?或者是法院对责任人及担保人进行强制执行?
2009-06-05 14:30 张勇(浙江-丽水)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友铭律师  电话:13777466325  2009-06-06 11:20
由借款人和担保人连带偿还,销售公司是否承担责任要根据合同约定。生效判决不履行的,法院可以根据申请对借款人和担保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包括查封、扣押、拍卖车辆。
2 110网律师  2009-06-06 17:00
法院叛你承担还款责任。并强制执行你的财产,因为你的汽车是抵押担保的。所以汽车肯定会被处理的。其他问题,看执行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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