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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赔偿
车祸赔偿 本人2011年1月15日中午12时骑电动车在天龙路口被一辆蓝色中华轿车撞伤。造成左脚双踝骨骨折。左腿腓骨骨折。住院期间医药费用一直自己垫付。现在交警队责任认定书已经下达。肇事车辆是全险。现在肇事方催着我了解。可我本人现在左脚还不能下地走路。怕以后有后遗症。现在距出事才两个月。我本人不想结案。但肇事方和交警队一直催着。我该怎么办?
2011-03-17 14:03 yujian……(山西-太原)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1-03-17 14:04
先去评个伤残鉴定,赔偿根据评定结果计算。
2 孙新律师  2011-03-17 15:57
可以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做个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向对方提出具体的赔偿数额。
3 孙新律师  2011-03-17 20:31
协商或者起诉主张
4 孙新律师  2011-03-17 22:16
您好,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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