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债务 我在09年盖了一栋房子,所有工程承包给了(甲),(甲)把房屋的房顶又承包给(乙),房屋的房顶盖到一半时,(甲)和(乙)发生争吵,(乙)担心把所有的房顶做完,(甲)不给他钱,就让(甲)给(乙)写一张欠条,在欠条上写(甲)同意(乙)的剩余工程款,在我这里扣除给(乙),并让我签字同意,我在欠条上,这样写的,同意在剩余的工程款中,扣除给(乙),由于房屋盖好后,出现一些质量问题,我扣住(甲)剩余工程款,让他给我维修,没有付(乙)剩余的钱,维修好后,我在付给他们钱,现在(已)要到法院告我,请问我可以等到房屋维修好以后在给他们付钱吗?或者我可以先让甲方先付给乙方吗,等维修完以后,在付给甲方,这样可以吗 ?
2011-03-17 13:58 zYn4322(新疆-乌鲁木齐)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3-17 14:24
如果质量问题与乙无关,你应当先付清乙的款项;如果有关,你有权要求他们维修后支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