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我一直在公司任一部门生产主管管理工作十年了,因公司业务不太好,去年公司已消掉我的部门不要了,到现在半年了未按排正工,只给我到其它部门做普工,想给我自己走人,且现在合同期也将到了,请问我该怎么办?怎样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呢?
2011-03-17 11:16 xYH1419(广东-深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3-17 11:21
1、你已经工作10年以上,只要你提出,公司应当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鉴于公司部门调整原因,公司有权给你另行安排岗位,合同已经到期,如果公司不再与你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应当向你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2、鉴于公司部门调整原因,公司有权给你另行安排岗位,合同已经到期,如果公司不再与你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应当向你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2 110网律师 2011-03-17 13:54
您好、第一、你们已经形成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存在合同到期的问题;
第二、公司不续签合同的话,应当给予您十多个月的补偿
第二、公司不续签合同的话,应当给予您十多个月的补偿
3 110网律师 2011-03-17 14:28
员工在特定情形下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若处理得当并保留证据,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4 王金龙律师 2011-03-17 15:28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之处,需要帮助的话,欢迎来电,方便的话也欢迎您来所详细咨询.
5 110网律师 2011-03-17 16:42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