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处罚 我一年前和亲友打牌,一年后其中两人因赌债发生矛盾闹到派出所,派出所对我们当时打牌的4人同时做出处罚1000圆的决定,我以过了处罚时限不交罚款,派出所以赌债在一年时间内一直存在为理由,说没过处罚时限,请问合理吗?
2011-03-17 11:02 zhangh……(河南-信阳)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3月17日 11时28分
您好,已超过六个月的处罚期限,公安机关不应再做处罚。赌债虽一直存在,但赌博行为发生在一年前。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2 高飞律师 电话:18629037091 2011-03-17 11:13
不合法,已超过治安处罚的六个月时效。
3 李永专业律师 电话:15037699969 2011-03-18 21:01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可委托律师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4 赵莉莹律师 2011-03-17 11:03
不合理
5 110网律师 2011-03-17 11:06
不合法!治安处罚时效为六个月
6 孙新律师 2011-03-18 15:14
建议你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