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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我是2012年和公司签的劳动合同是员工,后因个人工作能力调为生产物料员,现因公司架构调整
请问律师:我是2012年和公司签的劳动合同是员工,后因个人工作能力调为生产物料员,现因公司架构调整 请问律师:我是2012年和公司签的劳动合同是员工,后因个人工作能力调为生产物料员,现因公司架构调整,公司要求我签一份员工调动/调薪申请表由生产物料员G3,调职为生产普通员工G5,内容是调职,岗位津贴降350元,请问合理吗,我已服务安排在生产线工作,但我拒签调薪申请表可以吗,要是拒签公司强制降下合理吗?
2015-06-09 20:52 ask201……(广东-深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5-06-09 21:02
你好,你这种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不肯赔偿就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 谈自成律师  2015-06-09 22:33
可以拒绝签订的,,如果公司执意要调岗降薪的话,你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可以要求公司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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