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我是一名高层住宅小区的业主,业主委员会在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电梯使用费按建筑面积计价收取每平方米每月0.5元,但是当地物价部门早有文件规定应该按小区常住人口数加楼层系数分摊,本人曾多次找到物业公司协商电梯使用费一事,都是以目前都是按建筑面积收取为由而拒绝,现在又发现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的业主委员会主任不是业主,只是房屋产权所有人的母亲,请问该主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如果就电梯使用费纠纷,我该如何取证,应该调取哪些证据,谢谢
2009-06-05 08:41 jlsljx(吉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06-05 09:58
如你述,如该协议未经业主委员会授权或追认,则不具有法律效力。可保存与物业公司往来时的书面材料或录音资料。建议向当地律师详询,由律师对证据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