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女方十六岁和一个三十岁残疾男子未婚生子,女方生下孩子后 请问,女方十六岁和一个三十岁残疾男子未婚生子,女方生下孩子后,在孩子几个月大,就离家出走几年了对孩子不闻不问,女方是否购成遗弃罪?
2015-06-09 18:24 ask201……(湖南-永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林湘律师 电话:13974686346 2015-06-09 19:46
不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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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我们儿子未婚生了一个小孩子现在女方不和男方过请问孩子
3个回复你好,请问我是女方未婚就有孩子,可男方无缘无故失踪了,现在只有我一个人想把孩子生下来
0个回复未婚生子后分手孩子跟女方,请问男方以后结婚了可以生两个孩子吗
1个回复未婚生子后分手孩子跟女方,请问男方以后结婚了可以生两个孩子吗
1个回复你好,夫妻双方离婚两个孩子都判给男方。女方再婚对方是未婚。请问女方还能再生一个吗?女方是四川的
1个回复外地未婚生子的女子与上海男子再婚后,女方和孩子想报上海户口可以吗
3个回复你好,请问未婚生子后,女方没有经济来源,可不可以要求男方抚养孩子,女方支付抚养费
3个回复未婚生子孩子虽然收法律保护,但是是女方不负责任一意孤行生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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