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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有一个陕西女姓老乡,四年前在福州认识了一位四川男生,由于男生年龄不到法定结婚年龄
请问:我有一个陕西女姓老乡,四年前在福州认识了一位四川男生,由于男生年龄不到法定结婚年龄 请问:我有一个陕西女姓老乡,四年前在福州认识了一位四川男生,由于男生年龄不到法定结婚年龄,到现在有两个小孩子(双抱胎),男生现在在外面又另有新欢,刚开始是男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由于,女方要求赔偿青春损失费的问题,但是,现在他又不提出解除这种关系,继续在外面胡作非为,女方的经济收入,还必须控制在他手里,请问?这种情况女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在法律上能够得到些什么样的支持?
2015-06-09 12:48 ask201……(福建-福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06-09 12:55
没有办结婚证不是夫妻关系
2 陈晓云律师  2015-06-09 13:15
未登记的,不不存在婚姻关系,无须离婚,自行分开就可以,孩子抚养、财产纠纷,无法协商的,提交法院处理,由法院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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