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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婆去年经人在网上介绍,于去年六月份认识,认识的过程多半都是在微信上相互了解
我和我老婆去年经人在网上介绍,于去年六月份认识,认识的过程多半都是在微信上相互了解 我和我老婆去年经人在网上介绍,于去年六月份认识,认识的过程多半都是在微信上相互了解,于去年十二月在邵阳市遂宁县结婚,婚后无子女,无共同财产,结婚后我就在长沙的酒店做保安,期间与前女友保持关系,并并致使前女朋友怀孕,知道后我提出与老婆离婚,但她不愿意,并在后来我生病住院期间一直照顾陪伴我,垫付了大部分医疗事故和生活费。在住院期间我有向她提出离婚,她提出要五十万赔偿,我无力补偿,所以一直搁置到现在。今天她要我赔偿她在婚前给我买的衣服和婚后婚后去我家的开销以及住院期间对我所有的花销,也包括住院期间两个人在一起的生活全部费用由我一个人承担,共计六万多元,而我给她的和我父母在我们结婚时给的八千块礼钱她们说不能算。我知道错在我,对于这六万多的赔偿我无力承担,还有精神损失费,我该怎么办?在法院上的判决又会如何?请律师可以吗?要花多少钱?期待各位的解答!
2015-06-08 15:52 ask201……(湖南-长沙)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06-08 17:04
你是有过错方,协商时态度放低些、诚恳些为好。你对不起她,生病住院她还来陪伴照料你,难得呀!是否判离婚,法院要看感情是否彻底破裂。看她这些做法,象是不想离婚,建议你慎重、珍惜,多反省自身。当然,法院若真判离,不会完全依她要求。或许她有些要求也属生气的话呢。估计法院也不会判离,请律师打这官司没太大必要,倒可以请律师帮你俩调解,关键在你要诚心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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