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有个问题我想咨询一下 我创立公司时缺少资金,10天前跟朋友借款4万元,但朋友要求占我一半股份,当时是协商好他不作为公司股东而以背后投资人身份,现朋友要求一定要以股东身份出现在公司股东章程内,我决定另外想办法,决定退还他的借款,并以2000元算作这10天的利息补偿,朋友不肯,该怎么办呢? 备注: 借款时无借条,无签任何协议。
2011-03-16 08:14 ipE5328(广东-深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胡爱军律师 2011-03-16 08:17
朋友的请求无理,他如果不同意,可以让他起诉
2 陈晓云律师 2011-03-16 08:50
作股东必须股东之间达成协议,无协议可以退他款项
3 李开宏律师 2011-03-16 10:39
股东之间必须达成协议,写入股东名册,登记于工商资料才有效。上述情况, 你无须担心,大可不必理会他,通知他退钱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