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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法官问起时
当法官问起时 我的诉讼请求是:
1、请求依法判令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先行承担赔付责任医药费人民币X元;
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承担因交通事故给原告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X元。
3、由被告承担因此次交通事故产生的诉讼费、诉讼期间邮递费、诉讼期间误工费、诉讼期间来回车费约人民币X元。

当开庭时法官问起(大致意思):按诉讼请求,保险公司赔付医药费,其他费用由肇事者赔付。当其他费用中某些费用是在保险内保险公司应当赔付的,那么,是都选择保险公司赔付还是保险公司只赔付医药费?其他费用还是请求判令肇事者赔付?

请问我该如何回答?这里面有些什么关系么?
2015-06-08 12:05 zhengm……(上海-嘉定区)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孟海律师  电话:18721608536  2015-06-08 12:13
1、交强险赔付项目包括医疗费、伤残赔偿金、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财产损失等项目,如果存在此类赔偿均可以让保险公司支付;
2、让保险公司支付则执行存在保障;
3、如需帮助可就具体问题来的咨询。
2 李军律师  2015-06-08 22:02
当然是该保险公司的,全部由保险公司赔付,保险公司不赔付的,由肇事司机赔付。
你连官司怎么打都不清楚,建议你委托律师处理,需要帮助,预约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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