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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
如何解决 您好,有个案例想请您在有空的时候给我分析一下:

甲所在的国企棚户区改造,在棚户区有自建房的就可以优惠地买一套房。但甲所在国企规定,以前已经购买过企业里的优惠房的就不能再买了。
    因为甲去年已经买了一套,所以自己觉得买不了,未与妻子乙商议,就把购房的权利让给了他的哥哥丙。丙最终购得了一套房子。
乙知晓后,以夫妻共同财产为由向丙索要补偿,但丙以甲赠与而拒绝。
乙又知:丙以前也已经购买了企业里的优惠房,这次是通过和丙妻的“假离婚”而骗得企业里的房子。
    问题:
   1 现在丙已经和乙签订的补偿2万元的协议,且已经付了1万元,但乙觉的太少,因为那个房价值20多万。。。   乙是否还有可能要回房子???
  2 协议有约定,就是如果乙再向丙要房号,就要赔偿30万元。
假如乙觉得自己很亏,就把事情告诉了企业,企业把丙取得的房子收回,那么请问丙能否用协议告诉乙违约 ???

很感谢师兄在百忙之中的回答,谢谢。
2011-03-15 22:53 aizhel……(湖北-武汉)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3-15 23:15
可以解除协议争取合法权益。
2 110网律师  2011-03-15 23:48
现你的情况描述不够全面,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3 110网律师  2011-03-16 09:44
      乙的主张在实务中很难得到支持。
4 110网律师  2011-03-16 18:11
 乙的主张在实务中很难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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