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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被告与女方2000年认识恋爱,2002年后双方同居,2007年登记结婚,2008年病逝.现女方于2004年\2006年各买了1套营业方在自己名下,且没有约定,是属于双方共同财产还是婚前财产?2002年单位出具的婚检证明可以证明2002年-2007年是事实婚姻吗?
2011-03-15 17:41 法问?(宁夏)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3-15 18:56
1994年2月1日以前属于事实婚姻关系,以后属于同居关系。
如果对方也出资,则两套房产属于你们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如果没有出资,则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你对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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