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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前妻去年12月底离婚,协议上明确写明每周接一次孩子,可离婚后对方找各种理由不让接
我与前妻去年12月底离婚,协议上明确写明每周接一次孩子,可离婚后对方找各种理由不让接 我与前妻去年12月底离婚,协议上明确写明每周接一次孩子,可离婚后对方找各种理由不让接,协议上写的3月31号给孩子抚养费,所以到3月31号对方联系我要抚养费,我说让我接够落下的次数我就给,而后对方到现在只让接了一次,对方一直问我要抚养费(我们协议的是按年给),还说落下的次数就算过去了,不存在累加,请问现在怎么处理这事?
2015-06-07 10:06 ask201……(山西-晋中)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5-06-07 10:41
签个补充协议了,把探望小孩和抚养费重新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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