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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门面房的使用
关于门面房的使用 房子是自己家的祖产,爷爷奶奶在2000年的时候过户给我了我爸爸,还进行了遗嘱公证,现在房产证和土地证都是爸爸的名字,今年政府要翻修,一下升值很多,姑姑们就怂恿爷爷(奶奶以过世)想要回房子,去法院了,法院说他们要不回去了,爷爷又要和平解决,爸爸看在爷爷的面子上,答应门面房爷爷可以使用管理,现在修房子我们家还要贷款,债务很重,我想问问,爸爸这样答应了爷爷,我们家还享有第一使用门面房的权利吗?万一我们家使用了,爷爷又要告我们家,怎么办?
PS:在这之前,房租一直是爷爷用,而且他的生活和生病都是我们家一家人管的,他这样真的很让人伤心,如果房子要出租,合同是不是必须是我爸爸签字才有效?
谢谢
2009-06-03 13:55 欧文涓涓(云南)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6月03日 14时03分
如果要出租房子,当然要房主签字合同才能生效,你爷爷要签字,除非有你爸爸的授权委托手续。至于使用权的问题,要看你爸爸和爷爷是怎么约定的,对使用的期限,收益是否有详尽约定。
2 倪振杨律师  2009-06-03 14:50
出租的房产须有房产所有人签字才有效!
3 110网律师  2009-06-03 16:07

  房子是你爸爸的,任何对于该房的处分都要经过你爸爸的同意。
4 110网律师  2009-06-03 18:19
你爷爷可以将房子出租给他人。
5 110网律师  2009-06-04 16:09
应当不影响原归属吧。
6   2009-06-05 13:47
你爸拥有房屋的所有权,你爷有使用权,对外只能以你爸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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