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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姓名更改
房产证姓名更改 我与前妻共同购买房屋一套,《房产证》姓名为前妻。离婚时,《离婚协议》写有:房屋所有权为儿女,但未改《房产证》姓名,我和前妻可以使用。《房产证》和《离婚协议》都在前妻手中,离婚后这几年房屋一直由前妻居住(我在外地打工)。如今女儿已满18周岁,儿子满11周岁。请问:在前妻不答应的情况下,怎样才能把《房产证》改为儿女的姓名?(都还没再婚,但不会复婚)
2011-03-14 22:10 Ggc1969(云南-大理)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易德祥律师  电话:13529112345  2011-03-15 00:10
你和前妻对房屋桂儿女的约定是一种赠与协议,在前妻未答应的情况下,你可以以你儿子的名义,你女儿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前妻履行赠与协议,将房产证过户为你儿女的名字!
2 110网律师  2011-03-14 22:20
根据离婚协议约定,可以依法起诉要求其履行过户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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