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违法行为通知书了,怎么办啊? 我是某公司行政人事管理员,在联系领导未果的情况下,我接受了本地水土保持检查监督站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与其工作人员做了谈话笔录,对公司了解的水土保持基本情况签字。我公司在2010年开始建设,2013建成之始与林业公司签订绿化协议,现已完成绿化。监督站要我们公司补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领导认为会涉及罚款,对我接待了其工作人员很不认可,现把这个事情交我手上处理,但我自身又做不了这个报告,我该怎么办?我对这个事情应该有怎么的责任?
2015-06-05 15:51 v123aa(陕西-榆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电话:1 2015年06月05日 15时59分
你没有任何过错,出具报告应由公司出具,你如果没有能力完成报告,或者你认为不属于你的职责范围,你就和公司坦白,如公司因此辞退你,你可以主张经济赔偿金! 我的补充: 2015-06-05 16:00
注意搜集证据!
2 康治斌律师 2015-06-05 16:07
你不需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