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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中介公司提前收房,但反告我违约
房屋中介公司提前收房,但反告我违约 与房屋中介公司签的房屋租赁合同中有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这下面有一条是欠缴各项费用达200元的。
现在房东已经将房子卖出,但中介公司并不告知,只是说我们违反了这一条,要单方面收回房屋,但是实际上水费、煤气等收费都是查表后先通知欠费再缴费,合同中这条规定是否符合《合同法》的规定,他们要强制收房我可以有什么对策,麻烦各位,我需要获得帮助
2011-03-14 11:18 dadali……(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1年03月14日 11时25分
你需证明并未欠费200,而是按惯例查表后缴费,并不符合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2 孙新律师  2011-03-14 11:29
可以起诉维权
3 孙新律师  2011-03-14 11:39
让他告去。
4 赵江涛律师  2011-03-14 11:51
可以起诉
5 孙新律师  2011-03-14 12:39
可以提起诉讼
6 赵亮律师  2011-03-14 12:47
单方解除合同需要一方根本违约 你们的合同条款显失公平 另外 承租方有优先购买权
7 谷友军律师  2011-03-14 12:55
所谓欠缴是自来水公司或煤气公司查表后通知缴纳而不缴纳的行为,你们的行为不构成违约,中介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协商不成可以诉讼,或者向住建委投诉。
8 李同红律师  2011-03-14 15:12
不构成违约,中介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协商不成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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