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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欠条,但他没有借过我钱,我到底要不要给钱
有欠条,但他没有借过我钱,我到底要不要给钱 欠条内容我忘了,只记得欠条所欠金额为9千,有我签名和手指印。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立据日期是2005年2月10。欠条内容不是我写的。
2011年3月13日晚上,拥有欠条的人向我要回欠条上的钱。
拥有欠条的那个人是我很多年前的一个朋友,他后来去了外地发展,就没有联系,昨天突然找我要回欠条的钱,我都不记得当年有发生过这回事。他说如果我不还钱的话,就用法律途径拿回他的钱。他没有借给我9千块。
我到底要不要给他钱啊。
2011-03-14 10:06 bly15(广东-韶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贾金勇律师  2011-03-14 10:08
没有借钱为什么打借条?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及相关证据支持。
2 孙新律师  2011-03-14 10:09
从借条上看 对你是很不利 如果你确实没有向他借钱,对方会有破绽的
3 孙新律师  2011-03-14 10:23
债权是可以转让的,建议问清楚
4 张治龙律师  2011-03-14 21:47
没有相反证据的话你需要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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