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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描述您要咨询的问题……你好:我结婚两个多月,因为感情不好,想离婚
请描述您要咨询的问题……你好:我结婚两个多月,因为感情不好,想离婚 请描述您要咨询的问题……你好:我结婚两个多月,因为感情不好,想离婚,请问男方给的两万块钱,需要分割吗?
2015-06-04 18:07 ask201……(北京)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5-06-04 18:12
如果没有如下情形,无需返还,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即可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 徐卫东律师  2015-06-04 18:19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决定的。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自己选择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的。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工资收入的20%-30%。 一般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均分的。如果一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少分财产。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办理。可来电咨询或带证据材料面谈。
3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5-06-04 18:22
协商处理,协商不成,起诉离婚。
4 孙新律师  2015-06-04 18:44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彩礼是不需要返还的。
5 孙新律师  2015-06-04 19:50
已经办理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的,彩礼不予返还。
6 赵剑律师  2015-06-04 21:12
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取得的财产,没有特殊情况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
7 怀向阳律师  2015-06-04 21:29
你好,如果是婚前赠与的,属于个人财产,不需要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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