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股份转让法律咨询
持有我公司的香港公司已注销,我司该如何处理?
持有我公司的香港公司已注销,我司该如何处理? 律师:
    您好!
    我公司是于是1996年一国企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国企与一家港资企业签订合作协议,转到港资名下70%股权,国企占领30%股权。公司拥有一块土地于是1996年开工做三通一平,由于资金问题被迫停工至今,不幸的是2005年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港资企业私自注销,法人无法联系。目前我们正在处理国有股份剥离工作,土地也面临与人合作待待复工。请律师指点,如何能把港资股份转回公司或转到合作方?
    敬请律师解惑!
2015-06-04 17:27 jyh987……(海南-海口)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06-06 12:28
问题的关键是:在不具备死亡条件的情况下、拟定死亡。也就是说还有未清算的债权债务进行处理、就申请了注销登记,导致其主体被消灭,从而连锁反应出后面的问题。

个人认为,要根本解决你司的问题,只能向港资注销工商部门申请撤销注销登记,恢复其主体身份,否则,没有任何方法可解决你的问题。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