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两年前借给朋友三万块钱,去年还了一万,还欠两万给我打了欠条 请问,我两年前借给朋友三万块钱,去年还了一万,还欠两万给我打了欠条,他离婚的名下没有房产,现在好像是犯事进去了,我有权利向他父母索要这比钱吗?他父母有义务替他偿还这笔钱吗?
2015-06-04 08:44 ask201……(辽宁-沈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5-06-04 16:29
没有权利,可以向对方的妻子主张权利。
2 隋新律师 2015-06-04 09:23
你好,其父母没有义务。
3 张俊杰律师 2015-06-04 09:33
父母没有义务。
4 张俊东律师 2015-06-04 09:38
你可以让他父母做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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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两年前借给朋友三万块钱,去年还了一万,还欠两万给我打了欠条
5个回复你好!我一年前借给朋友一万元但他现在否认还债。当时也没证人也没欠条
1个回复您好,我借给我朋友两万块钱,去年十一月份左右陆续分别借一万,一直拖欠说没有钱
2个回复十年前借给朋友2万块钱,有欠条,说好一月还,结果不到一月他就因为盗窃被判了十年,去年才出来,可是推脱
3个回复律师您好,我在去年七月份借给朋友8000元,当时也没有打欠条
1个回复借给朋友三万,有有银行卡号转款凭证,没让他写欠条,还能要回吗
2个回复和朋友拿了一万元的本金,五分钱的利息,由于没能力偿还,最后连本带利一共三万四又打成欠条
1个回复借给朋友一万块钱,当面给的没有欠条没有单据,也没有其他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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