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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两年前借给朋友三万块钱,去年还了一万,还欠两万给我打了欠条
请问,我两年前借给朋友三万块钱,去年还了一万,还欠两万给我打了欠条 请问,我两年前借给朋友三万块钱,去年还了一万,还欠两万给我打了欠条,他离婚的名下没有房产,现在好像是犯事进去了,我有权利向他父母索要这比钱吗?他父母有义务替他偿还这笔钱吗?
2015-06-04 08:44 ask201……(辽宁-沈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5-06-04 16:29
没有权利,可以向对方的妻子主张权利。
2 隋新律师  2015-06-04 09:23
你好,其父母没有义务。
3 张俊杰律师  2015-06-04 09:33
父母没有义务。
4 张俊东律师  2015-06-04 09:38
你可以让他父母做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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