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请教买卖二手房纠纷事宜
请教买卖二手房纠纷事宜 我于2010年12月通过中介方卖给买方住房一套,合同价值36万,当天是我妈妈代我签的买卖合同,并收了买家一万元定金,过后我回来又收了买家十万元去银行解除抵押贷款。等我房产证拿下来后,拿去银行给买家抵押贷款时,银行不给放款,理由是我的产权不清晰,(我是离了婚的,离婚协议里注明无任何财产),当初卖房的时候中介方知道我是离了婚,中介方说能卖,现在买家接不到现房已经找律师起诉了,要我赔偿损失。
    后来银行说要我去补充协议,把房子注明在我名下,可是我以前的老婆不配合。
    对于此事我想请教下该如何处理?
2011-03-12 23:29 db1543(重庆-綦江)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3月13日 12时17分
首先你应该积极应诉,现在是银行不给买家放款过错方不是你。其次,在合同中签字的不是你,是你母亲,你母亲没有代你签订买卖合同的权利,除非是经过你授权,这样在这次交易中中介机构是存在过错的,其实这类事情可以和原告方协商,具体了解银行不放款的原因,通常中介都会代办按揭,这类情况建议你还是委托当地的律师来协助你处理。
2 110网律师  2011-03-13 00:05
现在最关键的,是把房子登记到你名下,你才能买卖。如果房子确应属于你的,原妻子不配合,可以提起诉讼,持判决把房子登记到自己名下,再出售。
3 110网律师  2011-03-13 20:43
积极应诉,可以将诉讼状副本和对方的证据发来,本人专门处理房地产纠纷,这个案件理论上你没有什么可以担心的
以上答复仅限于您所陈述的上述事实,不排除事实的相关变化而引起律师答复的变化,因法律的规定和实际的操作有很大的不同,同一个案件,可能有不同的解决方案,建议与您聘请的律师或者本律师面谈或者网络交流,更全面了解案情,以便拿出更好的解决方案。详细信息可以点击本律师个人信息,按照网站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本律师。
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马平原律师 (重庆沙区小龙坎嘉新大厦13楼,当面咨询请提前预约)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