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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相撞,对方全责,脚骨折,我方擦伤,我要赔钱吗
电瓶车相撞,对方全责,脚骨折,我方擦伤,我要赔钱吗 电瓶车相撞,对方全责,脚骨折,我方擦伤,我要赔钱吗
2015-06-03 20:45 ask201……(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5-06-03 20:50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2 张向锋律师  2015-06-03 21:01
对方全责,你方不承担赔偿责任。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3 110网律师  2015-06-03 21:03
对方全责,你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4 李军律师  2015-06-03 22:23
你如果不是机动车,你不需要赔偿。
5 110网律师  2015-06-04 14:07
对方全责,你不用赔偿的,而对方要赔偿给你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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