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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对女儿不履行抚养义务
丈夫对女儿不履行抚养义务 我与丈夫2002年分居到,2004年离婚到2009年我们复婚在这期间他没付过一分钱的抚养费,复婚后一直是我养着他和这个家,一月份的时候我们吵了一架他又离家出走。他一走就好像从来没有这个家似的。我现在想要离婚我女儿可以向他要从2004年到现在的抚养费吗?
2011-03-12 10:52 ueg5028(江西)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3-12 10:53
如果沒有履行撫養義務,你可以要求他支付相應的撫養費。
2 谷友军律师  2011-03-12 11:52
可以要求其支付抚养费。
3 110网律师  2011-03-21 18:37
女儿是否满18岁?
可以要求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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