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纠纷问题 本人与女方2014年5月相识,交往一年后定于2015年4月19日结婚,由于女方母亲参与4月8日产生争执,我支付了女方礼金3.6万,还购买了两个戒指,衣服鞋子等物品,我支付的礼金女方还自己购买了黄金首饰,衣服等物品,婚前我们商定房子由男方装修,家电家具由女方购买,男方装修花费大概7万余元,女方购买家电家具花费约4.5万元,现在女方不愿意归还礼金3.6万元,家电家具暂时留在男方住处,现在女方已向法院起诉我,要求让我赔偿精神和经济上损失5万元。
我想咨询以下几个问题:
1.女方向我索赔5万元是否合理?
2.我应该准备哪些证据?
3.男方要求女方归还3.6万元礼金和一些物品,男方归还女方家电家具可否?
我想咨询以下几个问题:
1.女方向我索赔5万元是否合理?
2.我应该准备哪些证据?
3.男方要求女方归还3.6万元礼金和一些物品,男方归还女方家电家具可否?
2015-06-03 11:59 yadika……(新疆-伊犁)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