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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同居期间为结婚贷款购房,离婚分配问题
婚前同居期间为结婚贷款购房,离婚分配问题 婚前同居期间经济不分,为了结婚共同贷款购房,首付双方均有出资。合同是男方名义签的,贷款尚未还清房产证还抵押在银行。
现在男方提出离婚,拒不承认首付部分女方有出资,请问首付部分是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2008-08-04 11:10 bright……(北京-昌平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08-08-05 10:59
你说的情况,属于共同财产,但是要有证据,
2 孙金刚律师  2008-08-04 11:52
夫妻共同财产。
3 110网律师  2008-08-04 12:01
  首付部分是双方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4 110网律师  2008-08-04 13:33
1、房屋所有权属于男方。
2、婚后所还房贷,女方可以主张退还一半给女方。
3、如果能证明首付中的女方出资额,可以要求男方返还。
5 110网律师  2008-08-04 13:47
如果首付只是男方办理的,又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女方出资了,应属男方婚前的个人财产.
6 孙新律师  2008-08-05 12:11
要想证明是共有财产,存有一定难度
7 超级账号5律师  2008-08-05 12:17
  首付部分是双方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但是你要举证证明你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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